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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丰 詹
法庭上,那位曾经在宁夏政坛叱咤风云的政协前主席,低头认罪。
他从手握重权到沦为囚徒的堕落之路,在庄严肃穆的法庭内被一一定格。
2025年12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宣判厅内肃穆异常。
旁听席上,3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屏息以待。
被告人席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站立着,等待着自己命运的裁决。
随着法官庄严宣判,齐同生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一刻,一个曾经的高官政治生命正式终结,也标志着中国反腐败斗争又取得了一项重大成果。
罪行轨迹
齐同生的堕落之路从2004年1月延续至2021年11月,横跨近十八个年头。
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他逐步从一个地方高级官员滑向犯罪的深渊。
这个1952年7月出生的河北平山人,在宁夏政坛一路攀升。
他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后升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
2013年,齐同生担任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达到了他政治生涯的顶峰。
然而,正是这些职位赋予他的权力,成为他犯罪的工具。
权力变现
法院审理查明:
齐同生利用手中的职权或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采矿许可证办理、项目备案及核准、工程项目承揽等关键事项上提供帮助。
作为曾在发改系统和地方政府担任要职的官员,他手中握有项目审批、资源分配等重大权力。
而这些本应用于服务人民、推动发展的权力,却被他当作交易的筹码。
权力与金钱的交易在不为人知的暗处悄然进行。
一笔笔贿赂款流入他的口袋,一项项违规操作因他的“帮助”而通过审核。
这种交换不仅违反了法律,更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数字触目惊心
法院查明,齐同生收受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1亿余元。
这个数字背后,是无数笔或明或暗的权钱交易。
这个惊人的数额,是如何积累的?
是通过一次次“帮忙”办理采矿许可证,是通过违规通过项目备案及核准,是通过为特定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提供便利。
每一笔贿赂,都是对国家资源和人民财富的侵蚀。
值得注意的是,齐同生的受贿行为持续至2021年11月。
这意味着即使在临近退休的年龄,他仍未停止自己的犯罪行为。
贪婪之心,已然成为他无法摆脱的枷锁!
审判时刻
2025年9月25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出示了翔实的证据,齐同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当庭审进行到最后陈述环节时,齐同生表达了认罪悔罪的态度。
三个月后的12月1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官认为,被告人齐同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
判决书中提到:
鉴于齐同生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法庭的判决,体现了法治精神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一方面,对严重犯罪绝不姑息;
另一方面,对于有悔罪表现、配合调查的被告人,依法给予从宽处理。
这一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给了曾经误入歧途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死缓判决意味着:
齐同生将用余生反思自己的罪行,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反腐坚定决心
齐同生案的审判并非孤例。
近年来,中国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多名高级官员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
这一系列行动展现了执政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坚定决心。
齐同生案的异地审理——由广西南宁法院审理宁夏的案子,也体现了司法公正和防止地方干预的机制设计。
这种安排确保了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在齐同生之前,官方通报已指出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长期搞迷信活动”等问题。
这些细节揭示了一个高级官员理想信念坍塌的全过程。
宣判结束后,法庭开始执行追缴程序:
对追缴在案的齐同生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这一决定意味着,无论腐败分子将赃款藏匿得多深,国家都有决心和能力追回。
旁听席上的人们默默离场,而齐同生则被带往他人生的下一个站点。
这位曾经风光无限的高官,将在铁窗之内度过余生,用漫长的岁月为自己的贪欲赎罪。
法槌落下,尘埃落定,而反腐的警钟长鸣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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