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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丰 詹
梁女士拿着判决书的手,微微颤抖。
她说,要把这个结果带到公婆坟前。
2025年1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内气氛肃然。
法官宣读二审判决:
“何某乖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到这里,被害人的儿媳梁女士,无法抑制泪水。
无妄之灾
悲剧发生在广西来宾市的一个村庄。
这距离那场噩梦般的杀戮,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
2023年12月4日上午10时许,何某乖携带两支已上弹的改装射钉枪,闯入邻居家中。
他朝何某本、黄某玉夫妇头部开枪,两人当场死亡。
作案后,何某乖冷静地用受害人家中的黄色编织袋包裹枪支,驾驶受害人的电动车离开现场,将凶器藏匿。
何某乖的杀人动机令人匪夷所思。
两家不仅是前后邻居,还属同宗本家,是未出五服的亲戚。
他向警方供称,认为邻居夫妇在菜园里“作法摆阵”害他,导致他做噩梦、严重失眠。
然而,何某乖的父亲及其他村民在证言中明确表示,两家平日并无矛盾。
多名村民作证,被害夫妇根本没有所谓的“作法摆阵”行为。
争议初现
2025年3月28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何某乖犯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法院同时认定,何某乖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发病期,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具备自首情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一判决引发轩然大波。
判决书中显示,何某乖在2023年9月至11月期间,特意购买两支射钉枪、空包弹、钢管和钢珠,加工焊接后改制成可发射钢珠的枪支。
这明显是有预谋、有准备的犯罪行为。
抗诉与质疑
2025年4月16日,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向广西高院提起抗诉,指出一审量刑不当,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检方在刑事抗诉书中强调,何某乖故意杀人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认罪悔罪态度不佳。
虽其家属代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但未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被害人家属梁女士对“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提出强烈质疑。
她指出,何某父母无精神疾病遗传史,其本人亦无精神病史和就医记录。
更令人深思的是,何某乖作案前后行为逻辑清晰、有计划性。
他先后三次接受司法鉴定,前两次结论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第三次却改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二审逆转
2025年9月23日,该案二审开庭。
公诉方当庭主张判处何某乖死刑,立即执行。
经过近三个月审理,广西高院于12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
二审判决书详细阐明了改判理由。
法院首先指出,何某乖没有精神病治疗史、家族没有精神病史,日常能与人正常交往。
其次,其作案期间思维逻辑正常。
何某乖认为改装射钉枪威力不够大,为追求致死结果而选择朝被害人头部射击,说明其对杀人性质有清醒认知并积极追求。
最关键的是,法院认定何某乖作案期间有明显的自我保护意识。
作案后,他冷静处置现场,藏匿枪支,甚至欲投案自首却在公安局门口徘徊后离开。
法理剖析
二审判决书中,法院对“精神疾病是否影响刑事责任”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判决指出,虽然何某乖持枪前往被害人家的动机受到幻觉妄想影响,具有病理性因素。
但他开枪射杀欲起身的何某本,又枪杀试图逃跑的黄某玉,供称开枪原因是担心被害人反抗、报警而坐牢。
“这证实其开枪行为并非受幻觉妄想支配,而是具有明确的现实性因素。”
判决书写道。
法院最终认定:
何某乖所患精神疾病在实施作案时对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影响甚微,自由意志与正常人没有明显差异。
罪与罚的衡量
在量刑考量上,二审法院强调,何某乖因怀疑二被害人加害于他,有预谋、有准备地持两支弹药上膛的改装射钉枪入室行凶。
杀害两名无辜老人,杀人犯意坚决,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法院认为,虽然何某乖作案后自首,作案期间患有精神疾病,案发后家属代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但精神疾病对其在作案时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没有明显影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更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判决书明确指出。
二审宣判后,梁女士告诉记者:
“我们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会带到公婆坟前,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这起因荒唐幻想而引发的悲剧,最终在法律的天平上找到了正义的砝码。
法院的改判不仅是对两个无辜生命的告慰,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
它明确宣示:
精神疾病不是罪恶的护身符,更不是夺走他人生命的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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