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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丰 詹
一盒售价1500元的“进口抗癌药”,在药检仪器的检测下暴露了真相。
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有效成分,重症患者用最后的希望换来的只是一把粉末!
案件浮现
从2023年底开始,一种神秘的“进口版安罗替尼”悄然在患者圈中流传。
这款药物号称“境外低价”、“效果相同”,吸引了不少正在与癌症抗争的患者和家属。
安罗替尼是中国首个用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三线治疗的靶向药,由正大天晴药业集团研发。
2018年上市后,填补了国内临床治疗的空白。
这款药物服务了近150万患者,在2022年荣获中国国家专利金奖。
作为原创专利抗癌药,它目前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企业从未对海外进行过相关授权。
“救命药”的沉重代价
对于许多癌症患者来说,安罗替尼确实是“救命药”。
在纳入医保前,患者每月需花费约1万元购买此药。
纳入医保后,以职工医保为例,每月花费降至1000元左右。
但问题在于,并非所有适应症都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对于那些所患适应症暂未纳入报销的患者,仍面临着沉重的经济负担。
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宣传的“境外低价”药自然成为部分患者的希望稻草。
一些患者急于寻求治疗希望,被低价吸引,便试图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安罗替尼。
假药黑幕
随着越来越多患者反馈,药企开始调查这一神秘“进口版”。
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了这种所谓“境外版本药”进行检测后,一个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
该版本药品中,安罗替尼的含量为零。
这款所谓的“救命药”竟是彻头彻尾的假药!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些药都是由“背包客”通过人身携带的方式,从境外带到广州,再集中向全国发货。
线索指向一个名叫毛某的中国公民。
毛某大部分时间在境外生活,主营物流站点生意。
制假链条
毛某交代,他与境外一家仿制该款药品的药厂高级管理人员熟悉。
由于这款药在中国的销量比较好,两人商定由国外这家药厂进行仿制,毛某则在中国作为总代理进行销售。
短短几个月后,这款药就被仿制了出来。
毛某利用自己的渠道开始在中国境内发展下线进行销售,销售一段时间后,售价最低降到了600元一盒。
但在国内流通后,因下游层层加价,一般患者购买到这款药物的价格在1500元左右一盒。
患者的
绝望
警方找到大量患者家属进行调查。
他们纷纷表示,这款所谓的“救命药”并没有明确的治疗效果。
更令人痛心的是:
许多患者因服用这种无效药物,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进一步恶化。
公安机关将患者家属提供的剩余药品送至鉴定机构检测。
这次的鉴定结论和此前药企的结论一样:
这种所谓的安罗替尼“仿制药”中,未检出安罗替尼成分。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认定:
涉案相关药品可以认定为假药。
从2023年8月到2024年6月,毛某累计销售“仿制药”380余盒,销售价格共计28万余元。
2025年4月9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毛某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向海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月23日,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六万元。
毛某没有提出上诉。
假药与“药神”的本质区别
这起案件让人不禁想起2018年上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及其原型陆勇的故事。
陆勇从印度进口未获国内审批的仿制药救助病友,这些药品在当时依据药品管理法被认定为“假药”。
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陆勇代购的药物确实含有有效成分,能够治病救人;
而毛某销售的“进口版安罗替尼”则完全没有有效成分,是彻头彻尾的假药。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楠指出:
“使用药品的患者都是危重病人,吃这个药说实话就是续命的。如果假药流通到市场无法管制,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法律的变化与进步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律的完善与进步尤为引人注目。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行修订,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假药界定的调整。
新法将假药范围缩小为“成分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实质危害健康的情形。
同时,增设“禁止未审评审批药品”的独立条款,不再简单将未经批准进口药品等同于假药。
为与药品管理法更好衔接,2021年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妨害药品管理罪条款。
这一变化体现了法律对药品管理秩序和公众健康安全保护的更加严格与严谨。
毛某的“进口版安罗替尼”骗局被揭穿后,涉案的这款“仿制药”已经停产。
近年来,安罗替尼有更多适应症获批纳入医保,让需要它的患者大大减轻了经济负担。
而那些曾寄希望于假药的患者,却在疾病与欺骗的双重打击下,艰难地寻找着生命的出路。
真正的“药神”,不是那些利用患者绝望心理牟取暴利的骗子。
而是无数默默致力于药物研发的科学家、严格执法的监管者,以及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
像毛某一样,昧着良心赚病人黑心钱、卖假药的家伙,必须严惩!
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有些网友在新闻后面发出了这样的愤慨:
这样的人,该杀!
坑癌症患者,绝对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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